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意思,了解有限公司股東責任和好處

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台灣最常見的兩種公司型態,兩者在股東責任、出資方式、股東結構、決策方式、盈餘分配、股份轉讓、股權轉讓所得、股票發行、股東表決權、股份轉讓、盈餘利潤分配、年度盈餘分配次數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規定。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一、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在你要開始你的事業前,就會需要決定要設立什麼類型的公司,最常見的是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這兩種是最多公司使用的公司型態,責任和規範會有不同,如依據法源、股東結構、股東責任規範、負責人規範等等,而要開始建立事業的你應該要更了解其中的差異,才能最正確的選擇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記,而除了這兩種公司型態外還有『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無限公司』當然也有特殊需求會需要這些類型的公司組織型態。如果你正要創業或已經開始創業,那麼成立公司或轉換公司類型對你來說都需要了解一下。

有限公司意思

有限公司是1人以上,也就是公司可以只登記1個人(董監事、負責人),而對公司負有限的責任,或是2個人以上,所有股東都要同意訂立章程,以及簽名和蓋章並放在公司內,而申請公司行號的總資本額要由所有股東繳齊,當然是由股東各自應該佔有多少股份而繳付多少資本金額。

有限公司因其股東需求較少、簡單的組織結構以及穩定的股權結構而特色鮮明。這使得有限公司成為那些規模較小、創辦人人數較少、不需龐大資金支持的團隊的理想選擇。對於中小型企業和新創公司而言,許多都會初期先選擇成立有限公司。當公司持續成長,規模擴大之後,若有籌集更多資金的需求,才會考慮進行登記轉換,轉換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簡單來說是2個個人以上組成或是1個以上的【政府、法人股東】組成,然後把資本額都分為股份的形式,股東對公司的責任是依照所持有的股份額對公司負責(通常就是你登記多少資本股份就要付清這些金額),後續股份也可以簽證發行為股票,所有股東的最大風險就是購買股票或加入股東的支付股份金額(已購買支出的金額),並不會公司賠錢時要你多付錢給公司(在法律上你不會被強制要再給公司任何費用)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可以稱做【閉鎖性公司】和【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算是股份公司的類型,但股東人數不能超過50個人,章程會定有股份轉讓的限制及公司為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類型,股東在持有股份和資本額時,可以再一定比例採用信用或勞務來做為出資的依據,就像是用體力換取股份的概念,同時也可以發行無面額的股票。這邊整理列出來以下方便理解

  • 股東人數:不能超過50人,最多可以50個人為股東
  • 股份轉讓限制規範:可以在章程規定股份轉讓的限制
  • 股份發行:不能公開發行
  • 設立時出資方式:可以現金、信用、勞務,如同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 董監事任命方式:可以選擇是否採用投票制來任命

無限公司

無限公司是2人以上股東成立的,無限公司的意思就是『股東有連帶無限清償債務的責任』這就是無限公司的意思,也就是說如果公司執行人或公司正常業務運作後,公司積欠更多債務,這時就要所有股東來將這些債務償還,跟有限公司相比,有限公司只需要負擔起出資可能虧錢,而無限公司則需要擔心額外還要另外出錢償還。

兩合公司

意思就是有限和無限的責任合併,兩合公司包含了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的責任,是【1人以上的無限責任股東】和【1人以上的有限責任股東】共同組成有限責任的股東只需要付起出資額的清償責任,也就是要把登記的股份資本額付清,無限責任股東就是出資額需清償外還需要負公司連帶清償的責任,也就是公司另外欠錢而公司資本又沒辦法全額償還,無限責任股東就需要負起這個償還的責任。

公司類型

二、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優與缺

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差異會有股份轉讓規範、人數、結構複雜程度、董監事規範等等,這裡會說明你該如何選擇公司登記的類型及介紹【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閉鎖性公司】也會介紹,當然最常見的也就是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這兩種是最多公司使用的組織類型,發展性也會比閉鎖性較好,所以這裡將主要介紹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另外了解完公司型態後的你也應該了解營業登記及稅籍登記,公司是否有合法地址可登記或需要商務中心借址登記,確保在未來企業經營上是合法經營,並且你也有了解整個辦理流程。

首先我們先看小整理的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優缺點。

有限公司優點和特點

重點強調有限公司只要有1人就能組成,不需要有監察人,但如果是2人以上組成的有限公司,則股份轉讓需要其他股東的同意才可以轉讓,股東不複雜,但如果想要轉讓股份就比較麻煩。

有限公司的好處

  • 可以只有1人就能成立一人公司
  • 未來可以申請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如果較不知道該選擇登記哪種公司類型,也可以先以有限公司開始。
  • 如果股東人數是2人以上,在未來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較為麻煩,需要股東同意書。
  • 股東在公司中享有「有限責任」,其責任僅限於其出資額。
  • 基本股東同意董事掌握經營,是沒有任期限制的,管理上會較為方便,維持的成本也比較低。
  • 除非另有額外明文規定,每位股東擁有同等的一票表決權,不受出資額或股份多寡的限制。
  • 當公司規模擴大時,可以保留原有的商標和名稱。
  • 公司組織較簡單,成員之間的管理責任具有彈性,相對地,管理成本也較低。
  • 如果股東人數2人以上,除非章程有規定,否則每個股東皆有表決權,股份額多少不影響表決權。

有限公司的劣勢

  • 所有的公家機關登記都必須依法辦理,手續較複雜。
  • 包括股權轉讓在內的決策必須得到多數股東的共識,容易在很多件事情決策的效率降低很多。
  • 資金主要由各股東自行籌備,無法透過股票發行,籌資途徑相對受限。
  • 若是勞務出資需要有鑑價報告

股份有限公司優點和特點

股份有限公司要有2人以上的股東組成,或是最少需1位政府或法人作為股東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也有規定需要設定監察人,在運作規範上較為嚴謹同時公司規模通常也較大,以及持有的股份可以自由與他人交易及轉讓不需要像有限公司一樣要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當然如果你不太確定要成立哪種公司類型可以直接諮詢會計討論。

股份有限公司的好處

  • 若公司持續成長至一定規模,可以進行上市櫃股份制,股東在持有股份上可以自由轉換或退出。
  • 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律規範及公司法規範較嚴,也代表此類型公司的受信任度較高。
  • 股東對公司的責任受限於其所擁有的股份,具有「有限責任」。
  • 股權享有自由轉讓的權益,允許自主調整持股比例,自由選擇參與或退出公司經營。
  • 股份既可作為激勵員工的手段,也提供更多元的獎勵機制。
  • 董事會作為決策核心,無需每位股東參與營運事務,提高決策效率,確立清晰目標。
  • 股份有限公司常象徵規模較大,更容易吸引資金和人才投入。
  • 當經營擴大、資金需求增加時,依法增加股票發行以籌措資金。

股份有限公司的劣勢

  • 各項公家機關登記必須依法辦理,手續繁雜。
  • 基本需要2位以上股東、董事及監察任職分配、任期限制等規定,人事分派可能面臨較大困難。
  • 組織結構相對複雜,成員組成較為繁瑣,帶來資金需求和營運壓力的相對增加。

閉鎖型公司優點和特點

閉鎖型公司,是一種在法律上股東人數限於不可超過50人的企業實體。每位股東的責任受限於其出資額,這是有限公司的主要優勢之一。此外,每位股東擁有同等的一票表決權,這有助於簡化公司的內部管理結構,提高決策效率。當公司需要擴大規模時,有限公司可以維持原有商標和名稱,便於品牌的保持與發展。

閉鎖型公司的好處

  • 經營權的獨立性和自治權較高,不像一般股份有限公司受到一些條件的束縛。
  • 股權的安排更具彈性,例如可以發行擁有特殊表決權的特別股,或者具有特定事項否決權的特別股。
  • 确保核心團隊对經營的掌握權,通過章程限制股份轉讓,防止股權流失,股份也無法公開發行。
  • 出資門檻相對較低,多樣化,勞務出資在一定程度不需要鑑價報告,提高了參與的靈活性。
  • 不需要實體參與股東會,可以通過視訊或書面方式行使表決權,簡化流程。
  • 家族事業較為適合此公司類型
  • 可以使用勞務出資方式,但不可超過股份的二分之一。

閉鎖型公司的劣勢

  • 同樣需要2位以上的股東,董事和監察的任職分配,並且任期是有限制的
  • 股份無法公開發行,如果想要公開發行,需要通過特別決議轉換為一般股份有限公司。
  • 由於股權轉讓受到規章的限制,不會有新股東加入,導致話語權高度集中在少數人手中。
  • 缺乏第三方監督機制,容易導致公司營運上的問題。
公司轉讓股份規範

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股份及利潤分配

成立公司也就是希望得到未來有持續的分紅或是利潤等等,那麼就會牽扯到股份以及利潤分配,接下來會提到轉讓股份的規範以及公司賺錢了會如何分配利潤。這不論是實體創業或是網路創業都要注意,任何商業模式的創業形式涉及到要成立公司都要謹慎,並不是網路創業或是開工作室就可以比較寬鬆或隨意不理會哦~同時加盟創業類型也是一樣,並不是加盟品牌會所有東西都交會你,關於知識及法規帳務上等都要親身了解。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差異

接著我們來一個個了解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各種差異,而股份轉讓也是其中的差異,簡單來說也可以想成股份的交易買賣、贈送股份等,兩種公司組成的規範是不相同的。

有限公司股份轉讓

有限公司的股東,如果想要將自己持有的股份轉讓或交易給另一個人,則需要公司所有股東超過一半同意才可以轉讓,如果沒有達到過半數股東同意,則你就不能轉讓或交易股份。

有限公司的董事也一定要是公司的股東,而如果董事想要轉讓股份,則需要2/3以上的股東同意才可以進行轉讓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

股份有限公司就沒有太多限制,在法律上保障此類型公司的股東可以自由轉讓及交易股份,法律說明不得以章程或限制股東轉讓行為,意指法律保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自由使用的權利。

但有時候會出現【股東協議契約】,是為了防止投資人投入資金後,籌資成功的創業者將股權變現,造成投資人權利受損,但股東協議契約也僅是股東與股東之間的協議,並不會影響其他沒有簽訂股東協議契約的人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盈餘,利潤分配

不論是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律上都有規定分配的時間和盈餘的分配

多久分配盈餘?

以民國107年以後的法律,可以選擇每季or每半年or每年分配盈餘基本上不能不分配盈餘給予股東,股東有權依法舉發或起訴,如果不分配對公司來說沒有任何好處。

盈餘,利潤的分配比例怎麼算

不論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公司法來說,盈餘分配都是公司章程裡該要有的事項,股息、股利、紅利等,都是以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為準。

但公司年度需要將盈餘先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再進行股東的盈餘分配。年度營業額扣掉的成本包含了硬體成本、人事成本、行銷公司成本、原料成本等等成本後才是純利潤(盈餘)

舉例來說,A公司今年的盈餘(也就是包含扣掉稅金、種種成本後的淨利潤)有100萬,那麼需要先提出10%也就是10萬做為公司的盈餘公積,就是屬於公司的金額,再將剩下的90%也就是90萬分配給所有股東,假如股東擁有10%的股份,那麼該股東就會在今年結算後拿到90萬x10%=9萬,該股東會拿到9萬的盈餘分配。

有限、股份有限公司型態差異

四、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別和相同之處

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別和相同的地方有哪些呢?以下將會說明差異,希望對你在成立公司時選擇哪種類型公司有幫助。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相同的地方

在公司形式上,無論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東責任、出資方式以及盈餘分配(也就是利潤分配)方面有類似的規範

股東責任

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屬於有限責任形式,兩者的股東僅需負擔有限的責任。如果公司被清算,債權人無法從有限公司股東的個人財產中追償,若是無限公司就不同了,債權人可以跟公司股東追償債務。

資本額出資方式

主要以現金出資為主,資本額也可以理解為你的創業資金,其他較少見的出資方式包括實物出資,如提供公司所需的:勞務、土地、房屋、機器、貨幣債權出資、以及智慧財產出資(提供公司所需技術)。 過去,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額曾設有最低金額底線,但現今除了一些特許行業外,幾乎沒有硬性的資本額規定。一般如果是登記為有限公司類型,不論是資本額還是增資都要經會計師驗資才能向政府相關機關申辦。

如果要獲得創投基金天使投資人的投資也是更改資本額並以增資的方式讓投資人加入公司的股東行列裡。

盈餘分配

無論是每季、每半年還是每年,盈餘分配的時間都可以,只要與利害關係人達成共識或在章程中訂明。至於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盈餘分配比例,也必須遵從公司章程執行。通常以出資或持有股份為基準,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當年度盈餘未分配,將會被追加 5% 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還可能受個別股東的催促或起訴。

另外,對於一人有限公司的盈餘分配,由於股東即公司本身,必須仔細檢視單一股東的收入狀況,以判斷應繳的個人綜合所得稅金額。如果公司分配的盈餘增加了個人收入,徵稅比率可能高於前述的5%,因此納稅比率是單一股東最需要考慮的變數。

有限、股份有限公司的差異

我們一直有了解到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優缺點或是規範等等,最重要是要讓你了解在你組成公司的時候,該選擇哪種公司類型來登記是最適合的,接下來會了解其中的差異有什麼~

出資額形式

有限公司:股東的出資稱為『資本』而非股份,股東需要將登記之資本繳足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出資額稱作『股份』,若股東為公司成立時登記之股份則需由股東繳足股份金額,股份可分次發行

發行股票的差異

首先我們了解一下『有限公司』股東的出資額叫做資本,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出資額叫做股份,同時有限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

對於實行「票面金額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每股應訂有一個票面金額,通常票面金額為一股10元,且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此外,還有一些公司選擇實行「無票面金額股」,雖然沒有強制要求面額為10元,但在實務上,多數公司仍然維持10元的面額,延續過去的慣例。

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份和股票並非相同概念,其在轉讓時的所得稅課稅方式也有所區別。在進行轉讓之前,建議事先諮詢專業的稅務人士,例如會計師或記帳士。

股東結構差異

『有限公司』股東可以只有1人,也就是可以成立1人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要有2人以上自然人或1位政府or法人股東,同時股份有限公司在法規上約束比較嚴謹,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相比有限公司的各類.風險

公司決策及任期

有限公司的情況下,公司的決策由股東直接進行表決,而公司內至少需要有1位以上、但不得超過3位的股東身份董事,相應的職位並無特定的限制。然而,若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其相關的決策程序則需要經過董事會和股東會的通過,且董事會內至少需有3位以上的董事。董事的任期不能超過3年,但可以通過連任來延續其職務。

股東的表決權

『有限公司』類型中,所有股東都有1份表決權,這和佔有股份比例沒關係,而『股份有限公司』中每股都代表1份表決權,簡單來說如果你股份佔比30%,那麼你就有30%的表決權

公司類型轉換

有限公司可以變更轉換為股份有限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不能轉為有限公司。

股份交易或轉讓

有限公司的公司登記資本額稱作『資本』也代表股東的出資額,如果股東要將自己的出資額轉讓或與他人交易,那麼需要公司全體股東同意才可以轉讓。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也可以理解成『股票』就如同在市場上流通的股票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是可以自由將自己的股份轉讓或交易的,不需要經過任何人同意。

股份轉讓交易所得稅

股份的轉讓不論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都要申報所得稅

有限公司:經交易股份轉讓後有獲利的情況下,需要併入年度的總和所得稅,申報財產交易所得,股份的交易是屬於財產交易的。

股份有限公司:若公司沒有發行股票的情況下,則轉讓股份所得利益按照上方有限公司的申報方式即可,但如果公司有發行股票且非上市櫃公司,那麼就會需要證券交易所得”股權轉讓價值千分之三”,同時要繳納基本稅負差額,在計算及申報上較為麻煩可以請配合的會計協助處理。

公司利潤及虧損分配

有限公司需要按照公司章程分配,也可以在成立公司時在章程上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須直接按照股東持股比例分配盈餘或虧損。

業務機關

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的業務機關為董事。有限公司應當至少指定一名董事來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最多可設置三名董事,其任命應獲得2/3以上股東的同意,並從具有行為能力的股東中選舉。若有多名董事,公司可根據章程指定其中一位為董事長,負責對外代表公司。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董事長在公司內部擔任股東會、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主席,在對外事務上代表公司。董事會被視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業務機構,同時也是內部決策的機構,因此董事會的決議不會直接對外產生效力。

公司增資門檻

有限公司需要經過所有股東中至少半數同意,公司才可以進行增資。

股份有限公司想要增資的話,基本上同樣可以依照所有股東中半數以上同意,如沒有超過總資本額分次發行,則僅需要董事會特別決議。

監察權力

在有限公司中沒有特別指派監察人的機制。在這種結構下,所有股東擁有平等的權利,不論是否參與業務執行,都有權行使監察的角色。

相對地,股份有限公司的營運概念較為龐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由董事會負責執行公司業務,因此必須為其他股東賦予監察機制,即「監察人」的職能。監察人的責任包括監督公司業務執行,隨時調查公司的業務和財務狀況,查核相關文件,包含檢驗是否有依規開立發票且合法申報營業稅營所稅(否則會變成逃漏稅),並有權要求董事會或經理人提供報告。

特別股

有限公司不可以發行特別股,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特別股。

公司組成結構差異

以下整理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差異表格,以表格更容易了解兩者的差異

項目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出資股東人數1人或1人以上即可成立公司2人以上或1位政府、法人股東
出資形式現金以及其他財產、技術出資現金以及其他財產、技術出資
股東結構股份交易或轉讓難度高,結構較為穩定結構更完整,法規及組成更嚴謹
股份轉讓如果想轉讓股份需要公司半數股東以上同意才可以股東有自由轉讓交易股份的權力
股權轉讓所得計入年度總合所得的申報如沒印發股票-和有限公司同
如有印發股票且不是上市櫃-證券交易所得稅+基本稅負差額
股東責任負有限責任為對出資額負責以出資額『股份』之額度負責
成立時需繳付股份額資本,若公司虧損則只需對股份可能貶值會虧損負責
股票發行有限公司不可以發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股票,需要經過銀行簽證
發行前為『股份』
發行後為『股票』
股東表決權有限公司的股東不論出資額佔有多少
每位股東都有1份表決的權力
每1股為1份表決權,可以理解為佔有幾%就有多少的表決權力
股份轉讓股東想轉讓或交易股份
需要經過公司半數的股東同意才可以轉讓
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法規來說
股東可以自由交易及轉讓持有的股份
盈餘利潤分配依照公司章程規定分配營雲依照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盈餘
年度盈餘分配次數有分配盈餘的彈性,可以按照每季、每半年或每年的不同時間節點進行。同樣有分配盈餘的彈性,每季、每半年或每年的不同時間進行。
組織轉換可以由有限公司轉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不能轉為有限公司
業務機關董事董事會
公司申請需要需要
稅籍登記需要需要
進出口申請可辦理可辦理
股東年齡董監事及負責人需滿20歲
其他股東可未成年
董監事及負責人需滿20歲
其他股東可未成年
董事選任規範需2/3以上股東同意累積投票的制度
成為董事條件需是公司股東不一定為股東,可委任
董事任期限制無限制任期滿三年需要改選一次,但可以連任
監察人不適用,由不執行業務不需為股東身分
監察人資格非董事之股東可擔任不需為股東身分
監察人任期非董事之股東可擔任任期不可超過三年,可以續選連任
增資所有股東表決過半同意即可需股東會特別決議,同時也需過半股權同意
資本額不限上限及下限,除特許行業要另外注意不限上限及下限,除特許行業要另外注意
資本簽證需要會計師簽證需要會計師簽證
股東會議不適用可以實體會議 或 線上會議 或 書面決議進行
特別股不可發行可以發行
股東退出特定的股東可以退股特定股東不可以退股,應該按照股權比例減少,但可以收回特別股
股東所得稅股東所得稅分為財產交易所得,這是應該納稅的部分
當技術股取得時,需要對其進行課稅
對於未印製股票,應對財產交易所得進行納稅
對於有印製股票,涉及到證券交易所得
技術股在取得時需要進行課稅
組織變更決策所有股東表決需要過半同意股東會特別決議,通常也需股權過半同意
營業稅率計算5%營業稅,除特定行業5%營業稅,除特定行業
營利事業所得稅率20%20%
使用統一發票使用使用
組織經營成立時以永續經營為原則成立時以永續經營為原則
公司設立需要時間一般需8~15天一般需8~15天
選擇公司型態

五、在有限或股份有限公司中選擇的重點

在選擇公司組織形式時,考慮公司的規模、行業性質、成長策略計劃以及資金多寡等因素是相當重要的決策。

公司商業規模

公司的規模是選擇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個關鍵因素。如果您的團隊較小,且希望簡單而直接地管理業務,有限公司可能是更適合的公司設立選擇。有限公司的組織結構相對簡單,股東需求較少,適合中小型企業或初創公司。

相對地,如果您的公司計劃在未來擴大規模,可能需要更多的投資和資金支持,那麼考慮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可能更方便因為不用再去變更公司型態。股份有限公司有較大的股東基數,更適合面對大型企業的需求,並有能力吸引更多的投資。

行業性質

公司的行業性質也是一個影響組織形式選擇的因素。有些行業可能更適合擁有相對穩定結構和較少投資的有限公司,而另一些行業可能需要更複雜的組織架構,並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受益更多。

成長策略計劃

考慮公司的成長策略計劃是一個決定組織形式的重要步驟。如果您的公司有一個明確的發展策略計劃,這樣可以確認在營運上是需要多大的規模來進行。不論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都可以是選擇之一。

資金多寡狀況

最後,您公司的資金多寡狀況也是一個重要考慮因素。如果初創公司或中小企業的資金有限,有限公司可能是一個更現實且可行的選擇。而對於有較多資金需求的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則提供了更多的籌資可能性。而關於資金對企業來說了解政府的創業補助創業貸款很重要,可能最新的補助項目是公司可以申請的也說不定呢。

如果你已經有設計好產品,或是有創新的商品或服務、服務系統,那麼你也可以成立公司後,考慮參與群眾募資的方式,利用群眾募資平台曝光你的產品,並且給更多投資人看見這項產品,若募資成功會給你的企業帶來非常多的資金以及喜歡這個產品的客群。

如果你也關注補助或貸款,請記得也審視一下公司是否有商標或logo特色或特有專利,記得要去申請商標註冊以及專利也要盡快申請處理,這也是在申請補助或貸款審核時會加分的一項。

有限公司

由1人以上的股東組成,形成相對簡單的結構。然而,當需要進行股份轉讓或變更公司章程等決策時,必須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在這樣的公司結構下,由於股東意見可能分歧,容易導致公司決策的延宕。因此,在選擇股東時需要格外謹慎。

股份有限公司

應由2人以上的自然人股東,或1人以上的法人或政府股東組成。公司成立當下開始股份原則上就可以自由轉讓。公司的重要事項決策通常以股東多數決定。如果未來公司有募資需求,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可能是更為明智的選擇。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這種結構允許透過技術出資以保障資金較少的股東。此外,公司可以設立章程來限制股份轉讓。然而,對於創投或投資人而言,由於無法自由轉讓股份,可能會降低投資的意願。在考慮成立閉鎖性股份公司時,需謹慎評估其對外投資的影響。

變更有限、股份有限公司步驟

六、了解有限公司轉換股份有限公司的流程

有時會面臨到經營公司到一半後悔或因為需要改成股份有限公司,這時候就要了解如何走這些流程了。

要實現公司種類的轉換,首先需要進行「有限公司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這包括填寫「公司變更組織申請書」,然後向主管機關提交申請。經過審核並獲得同意後,即可完成轉換。更詳細可以直接查看政府公司變更的官網資訊和公告。

了解為何要由有限轉換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轉換為股份有限公司是可行的方案,但目前法規是不能由股份有限公司轉為有限公司。因此,我們建議在做出決定前,應慎重評估情況。希望轉換公司型態的動機可能有以下五點,請在做出變更決定前確保您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1. 公司業務規模擴大,需要增加資金,轉換成股份有限公司有助於吸引投資人注資。
  2. 公司希望參與招標案,而「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型態符合廠商條件,因此需要進行轉換。
  3. 公司需要自由轉讓持有的股份。
  4. 公司有計畫公開發行股票以籌措外部資金。
  5. 公司有其他進行股權規劃的需求,例如員工認股權或發行特別股。

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想要成長及擴大時的好方式,不僅是可以加入更多股東或資金,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較為嚴謹的法規及股東相互監察,讓股份有限公司更為穩定及減少出錯。

轉換為股份有限公司六個步驟

想知道有限公司如何順利轉換為股份有限公司嗎?以下提供簡單易懂的六個步驟流程,讓您一目了然:

  1. 股東共識: 確保超過一半的股東同意轉換,並書面簽署股東同意書。
  2. 章程調整: 透過調整公司章程,重新規劃股東會組成、董事和監察人的選任程序。
  3. 董事會組成: 等待新的董事會成立,進行投票選舉並確認新董事會主席。
  4. 主管機關申請: 向公司所在地的主管機關提出公司變更登記申請。
  5. 國稅局變更登記: 提交營業人變更登記申請,確保公司所在處的國稅局得知相關變更。
  6. 更新發票章: 製作新的發票章,同時辦理新購票證手續,確保公司文件的正確性。

公司變更時該注意什麼十件事

當然,我們不是鼓勵隨意進行公司型態的變更,也不是說一旦變更就沒有其他事情要操心了!除了告知相關利害關係人外,還有一些重要的事項需要及時處理,讓我們進一步關注以下需要注意的地方

  1. 通知債權人: 在公司型態變更前,必須向債權人發出通知和公告。這對變更後仍需要承擔先前公司債務的重要一環。
  2. 更新工商憑證: 需要使用新的組織型態名稱重新申辦工商憑證,確保公司文件的合法有效。
  3. 合約告知: 若先前以變更前的公司名稱簽訂合約,應主動告知合約相關當事人,並協商是否需要重新簽署合約。
  4. 注意變更限制: 強調再一次,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後,無法再轉回有限公司。此一限制需要特別注意,以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法務爭議。
  5. 稅務規劃: 變更公司型態可能對稅務產生影響。應諮詢專業會計師或稅務顧問,進行詳細的稅務規劃,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稅務風險。
  6. 員工權益: 若有員工持有公司股份或有相關權益,變更公司型態前應仔細評估對員工權益的影響,並提前告知員工相關變動。
  7. 專業意見評估: 考慮尋求法律和商業專業的意見。法律顧問和商業顧問可以提供有價值的建議,確保變更過程中考慮到所有法律和商業因素。
  8. 品牌和市場: 公司型態變更可能對品牌形象和市場地位產生影響。需謹慎評估變更對品牌和市場戰略的潛在影響。
  9. 公司財務狀況: 評估公司目前的財務狀況,確保有足夠的資金支持變更過程,避免財務壓力。
  10. 法律文件更新: 檢視並更新所有法律文件,包括合同、授權書和公司章程等,以確保文件與新公司型態相符。

這些步驟和注意事項將確保公司型態的變更是順利且合法有效的,同時降低可能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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